中共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委员会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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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委员会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     领导点评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方式。为进一步加强院党委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根据《福建省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转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遍开展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闽卫创先指组发〔2010〕14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开展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落实点评责任 领导点评根据“一岗双责”原则,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分工进行,一级评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对支部和支部委员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支部书记对所在支部党员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 二、明确点评内容 领导点评要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基层组织,夯实科研基础,坚持改革创新,提高服务水平,为社会多做贡献,以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方向,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1、对党支部的点评 ⑴创先争优活动组织推进情况。支部班子重视程度,围绕中心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深化活动主题、组织公开承诺、创新实践载体和方式方法等工作开展情况; 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情况。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工作,立足岗位,完成本职工作情况; ⑶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履行党组织职责,解决制约党建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创建“五个好”支部,以党建带群建共同创先争优,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情况; ⑷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2、对党员的点评 ⑴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争创目标,严格按照活动部署要求,以实际行动参加各项争创活动的情况; ⑵公开承诺、践行承诺的情况。公开承诺是否紧贴岗位实际、具体可行,践行承诺是否做到有措施、有行动、有成效; ⑶立足本职岗位争优的情况。结合日常、立足岗位争创佳绩,端正作风、弘扬正气、思想创先、学术争优,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⑷联系、服务群众的情况。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人才培养、科研业务、社会服务等各项活动中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情况; ⑸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 三、创新点评方式 1、集中点评。通过召开党委扩大会、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群众座谈会,对党支部、党员干部、普通党员进行点评。 2、个别点评。通过面对面个别交流、专门约谈等方式,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党支部、党员干部、党员进行点评。 3、随机点评。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点评对象。 四、确保点评质量 领导点评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详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增强点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督促抓好点评整改提高。领导点评要注意做到五个注重: 1、注重推动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根据支部的职责任务和党员的岗位特点,把创先争优体现到日常工作生活中、落实到实际行动上,防止创先争优活动与中心工作出现“两张皮”。 2、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查找行政管理、科研业务、党的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支部和党员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切实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使领导点评成为督促兑现公开承诺事项、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措施落实、解决组织建设突出问题的有力抓手。 3、注重加强分类指导。区分不同部门、不同岗位,进一步细化点评要求,精心组织好领导点评。对支部委员,主要重点点评其带头创先争优和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的情况;对行政党员要重点点评工作作风、服务发展等方面情况;对专业技术党员要重点点评科研业务、职业道德、服务群众等方面情况;对离退休党员,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灵活方式给予点评。 4、注重激发内在动力。坚持鼓励为主,积极引导,要注意在点评过程中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充分保护和调动党支部和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点出动力,评出干劲,形成先进更先进、后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和良好格局。 5、注重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领导点评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具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党群开展点评,及时督促认真抓好领导点评工作。领导点评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今年6月底前要普遍开展一次领导点评。   附件: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登记表                                                                                                                                       中共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委员会                                                                               二O一一年三月九日